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环莞快速三期东段工程调整建设标准相关问题的复函》(东交总办函〔2022〕38号)、《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投审〔2021〕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项目建设单位)为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2.2项目建设规模: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大朗、常平、横沥、企石4镇共有12条主网(其中5条220kV线路、7条110kv线路)、16条配网电力线路,具体线路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项线路名称 |
所属镇街 |
1 |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主网部分) |
220kV纵大甲乙线N19~N22(大安甲线N12~N9)迁改工程 |
大朗 |
2 |
220kV大安乙线N11~N13迁改工程 |
大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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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0kV道梓、道大线N13~N14迁改工程 |
大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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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0kV大司线N6~N9迁改工程 |
大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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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0kV大合线N8~N10迁改工程 |
大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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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20kV道黎甲乙线N11~N12迁改工程 |
大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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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0kV大果线N10~N27架空改电缆工程 |
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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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0kV大常线N11~N30、步竹乙梓线N0~N13、大隔线N10~N42、道梓线N29~N45架空改电缆工程 |
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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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10kV步白线N1~N5迁改工程 |
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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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0kV元田线N15~N19迁改工程 |
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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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20kV横元甲乙线N14~N17迁改工程 |
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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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20kV横七甲乙线N5~N6迁改工程 |
横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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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配网部分) |
大朗胜华站F30胜蓝乙线、F11新城线电缆迁改工程 |
大朗 |
14 |
大朗洋坑塘站F30乌园线、石厦站F18大有园线迁改工程 |
大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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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大朗新马莲站F03莲乌线等7条电缆迁改工程 |
大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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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东莞市大朗镇杨涌海杨城配电台区迁改工程 |
大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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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大朗新大朗站F10污水厂线迁改工程 |
大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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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朗新大朗站F17水口线水口水常站配电房线路迁改工程 |
大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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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大朗新大朗站F10污水厂线10kV海洋城公用电缆分接箱604开关电缆迁改工程 |
大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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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常平环常西路10kV及以下电力线(供电资产)迁改工程 |
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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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常平环常西路10kV及以下电力线(用户资产)迁改工程 |
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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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横沥步田站F26生态线六甲石沙二站迁改工程 |
横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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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步田站10kV田饶步线、10kV生态线迁改工程 |
横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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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横沥步田站F25高文线六甲应头#5公用配电站线路迁改工程 |
横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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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步田站10kV高文线迁改工程 |
横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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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上江站10kV环木线、冬湖站10kV木棉线迁改工程 |
企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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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企石冬湖站F28木棉线10kV东莞市企石镇东山股份经济联合社专用配电站线路迁改工程 |
企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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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企石上江站F9环木线姚锦辉台架线路迁改工程 |
企石 |
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2.3项目招标范围: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线迁改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沿线电力迁改线路的电力线迁改(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施工准备阶段(含三通一平)、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以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发包人竣工验收和配合发包人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电子化移交等有关工作的全过程监理。
2.4项目类别:服务类
2.5监理服务期限:总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 44个月(其中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2个月,施工阶段监理18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竣工日期为准)
2.6标的物清单:
标段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元) |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监理 |
1 |
5971409 |
0 |
100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 无要求。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3.4信誉要求: 无要求。
3.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 电力工程 专业,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 个月的社保证明。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要求。
3.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无要求。
3.8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登记在册人员。已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逾期不予投标登记),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投标人登记的信息须填写完整,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招标代理将于投标登记期间统一联系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从邮箱dg22321161@sina.com发送给各投标人,本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以电子版发出,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必须填报准确的邮箱地址,并按时收取和查阅相关资料。
4.2 投标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下述资料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登记,应附此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总监理工程师证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3)已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的证明材料(如网上截屏)复印件或打印件。
(4)其他: 《投标登记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格式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本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注:相关资料的有效期已过,但尚未领到新证或办妥延期手续的,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须提交原件核对),且相关有效证明须明确包括以下两个内容(一、换证手续办理中;二、原证件办理过程中继续有效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该证明文件,但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若为电子版,不收取押金;图纸若为纸质,收取押金 0 元,在归还图纸时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 5 月21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 45分至 11 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登记申请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dgjtjt.com.cn)及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gyl.dgjtjt.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莞樟路东城段199号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鳒鱼洲文化创
意产业园49号楼301-305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 系 人: 张工 联 系 人: 杨工、朱工、卢工
电 话: 0769-28091695 电 话: 0769-23130736(转281)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桑园狮龙路13号
邮编:523119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769-28091680、0769-28091669
受理邮箱: 1226757021@qq.com(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联系电话:0769-23283757
10. 公告附件
(1)异议书(模板)
招标人(盖章):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单位(盖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