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松山湖涉莞深高速改扩建道路节点工程 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别 以 粤发改核准〔2022〕40号、东发改松投审〔2023〕18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分别 以 粤交基〔2023〕468号、《关于松山湖涉莞深高速改扩建道路节点工程(工业西路-科苑路连接线和松佛路-沁园路段桥洞的扩宽改造)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批准,项目业主为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5%,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松山湖涉莞深高速改扩建道路节点工程为100%松山湖园区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2.1.1.1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概况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55.71km,包括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改扩建工程和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改扩建工程起自(起点桩号DK0+300)东莞市塘厦镇莞深市界附近,接珠三角环线高速深圳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东莞市塘厦镇、黄江镇、大朗镇、松山湖高新区、大岭山镇、寮步镇、东城街道,止于(终点桩号DK46+573)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互通,接珠三角环线高速东城至石碣段,路线全长46.60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十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49.0米,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扩建采用两侧加宽拼接为主,单侧加宽拼接及分离扩建为辅的扩建方式进行,并对既有公路改造(含旧桥加固维修和原有路面进行大修加固处理)。设分离新建特大桥1395.6m/1座;原桥两侧(单侧)拼接加宽特大桥2976.716m/2座、大桥2744.254m/24座、中小桥712.7m/12座;拆除重建大桥413.3m/2座、中小桥630.3m/7座;新建中桥88.2m/2座;原通道涵洞两侧(单侧)接长101道、原位利用4道、拆除新建2道、新建1道;改扩建大坪、塘厦(枢纽)、黄江、大有园(枢纽)、大朗、石大、寮步(枢纽)、管理中心、上屯、莞樟、莞龙互通立交共11处;改扩建黄江服务区1处;设养护工区1处。本次招标主线路线长41.369km(DK17+500-DK20+098.159纳入常虎高速改扩建施工第五合同段、K44+240 - K46+573远期实施段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1.1.2 松山湖涉莞深高速改扩建道路节点工程概况
松山湖涉莞深高速改扩建道路节点工程(沁园路-松佛路段桥洞的扩宽改造)概况:松佛路-沁园路段桥洞的扩宽改造工程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宽改造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西起于(起点桩号K0+000)沁园路与新竹路交叉口,下穿现状莞深高速,东止于(终点桩号K0+99.733)松佛路与畅园路交叉口,道路全长99.733m;实施范围均位于莞深高速改扩建红线范围内,实施范围全线为路基段,共设2处平交口,均设置完善的市政管线和交通安全设施;由双向六车道改建为双向八车道,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为47.5m;路面设计荷载为双轮组单轴载100KN,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抗震设防烈度为VI度。
松山湖涉莞深高速改扩建道路节点工程(工业西路-科苑路连接线)概况:工业西路-科苑路连接线工程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连接莞深高速东西两侧区域的通道,整体呈东西走向,东起于工业西路与工业南路交叉口,自东向西上跨莞深高速、石大互通、状元路,西止于科苑路与交叉口,道路全长862.702m,本次实施范围位于莞深高速改扩建红线范围内,实施范围的起点桩号为K0+000,右幅终点桩号K0+464.801,左幅终点桩号K0+442.131,右幅长度为464.801m,左幅长度为442.131m;本次实施范围内包含有工业西路与工业南路交叉口、51.631m的路基和409m的桥梁;断面布置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为33.5m;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一I级,路面设计荷载为双轮组单轴载100KN,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抗震设防烈度为VI度。
2.1.2 建设地点
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1.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四、六、七、八、十合同段范围内的施工。其中:
(1)第四合同段:
桩号DK0+300.0-DK8+050.0,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路线全长约7.750km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改路、还建道路部分)、桥涵、互通、养护工程场区平整、排水工程、施工便道(含便桥、便道、便涵等)、交通疏导便道(便道、便桥、土方、临时支护、临时挡土墙、防护及排水),其中本合同段桩号范围内:
①桥梁(不含预制梁,包括现浇梁、钢混组合梁、钢箱梁、伸缩缝预埋件,湿接缝、整体化层和桥面连续等)由本合同段实施;
②桥梁预制(含预制、运输、安装)、各类预制小型构件(不含运输、安装)、预埋件由预制标实施;
③高速公路各站场内的供配电、路线上的供电照明由照明工程相关合同段实施;
④高速公路各站场内的交通安全设施(除交通组织疏导设施外)由交通安全工程相关合同段实施;
⑤新建路面工程由路面合同段实施;
(2)第六合同段:
桩号DK8+350.0-DK17+500.020,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路线全长约9.150km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改路、还建道路部分)、桥涵、互通、服务区场区平整、排水工程、施工便道(含便桥、便道、便涵等)、交通疏导便道(便道、便桥、土方、临时支护、临时挡土墙、防护及排水),其中本合同段桩号范围内:
①桥梁(不含预制梁,包括现浇梁、钢混组合梁、钢箱梁、伸缩缝预埋件,湿接缝、整体化层和桥面连续等)由本合同段实施;
②桥梁预制(含预制、运输、安装)、各类预制小型构件(不含运输、安装)、预埋件由预制标实施;
③高速公路各站场内的供配电、路线上的供电照明由照明工程相关合同段实施;
④高速公路各站场内的交通安全设施(除交通组织疏导设施外)由交通安全工程相关合同段实施;
⑤新建路面工程由路面合同段实施;
(3)第七合同段:
桩号DK20+098.159-DK24+199.661,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路线全长约4.102km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改路、还建道路部分)、桥涵、全包声屏障、排水工程、施工便道(含便桥、便道、便涵等)、交通疏导便道(便道、便桥、土方、临时支护、临时挡土墙、防护及排水),其中本合同段桩号范围内:
①桥梁(不含预制梁,包括现浇梁、钢混组合梁、钢箱梁、伸缩缝预埋件,湿接缝、整体化层和桥面连续等)由本合同段实施;
②桥梁预制(含预制、运输、安装)、各类预制小型构件(不含运输、安装)、预埋件由预制标实施;
③高速公路各站场内的供配电、路线上的供电照明由照明工程相关合同段实施;
④高速公路各站场内的交通安全设施(除交通组织疏导设施外)由交通安全工程相关合同段实施;
⑤新建路面工程由路面合同段实施;
(4)第八合同段:
1)高速公路改扩建部分:桩号为DK24+172.775~DK36+600,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路线全长约12.427km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改路、还建道路部分)、桥涵、全包声屏障、排水工程、施工便道(含便桥、便道、便涵等)、交通疏导便道(便道、便桥、土方、临时支护、临时挡土墙、防护及排水),其中本合同段桩号范围内:
①桥梁(不含预制梁,包括现浇梁、钢混组合梁、钢箱梁、伸缩缝预埋件,湿接缝、整体化层和桥面连续等)由本合同段实施;
②桥梁预制(含预制、运输、安装)、各类预制小型构件(不含运输、安装)、预埋件由预制标实施;
③高速公路各站场内的供配电、路线上的供电照明由照明工程相关合同段实施;
④高速公路各站场内的交通安全设施(除交通组织疏导设施外)由交通安全工程相关合同段实施;
⑤新建路面工程由路面合同段实施;
2)松山湖涉莞深高速改扩建道路节点工程:工业西路-科苑路连接线K0+000~左幅K0+441.131(右幅K0+460.631)、沁园路-松佛路段桥洞的扩宽改造K0+000~K0+99.733,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包括范围内的路基、桥涵、路面、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机电、通信管道、供配电、照明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工程(不含预制梁板及小型预制构件的预制)。
(5)第十合同段
桩号为DK36+830~DK44+240,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路线全长约7.410km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改路、还建道路部分)、桥涵、全包声屏障、排水工程、施工便道(含便桥、便道、便涵等)、交通疏导便道(便道、便桥、土方、临时支护、临时挡土墙、防护及排水),其中本合同段桩号范围内:
①桥梁(不含预制梁,包括现浇梁、钢混组合梁、钢箱梁、伸缩缝预埋件,湿接缝、整体化层和桥面连续等)由本合同段实施;
②桥梁预制(含预制、运输、安装)、各类预制小型构件(不含运输、安装)、预埋件由预制标实施;
③高速公路各站场内的供配电、路线上的供电照明由照明工程相关合同段实施;
④高速公路各站场内的交通安全设施(除交通组织疏导设施外)由交通安全工程相关合同段实施;
⑤新建路面工程由路面合同段实施;
2.1.4计划工期
第四、六、七合同段合同总工期为42个月,第八、十合同段合同总工期为48个月,项目计划2023年11月30日开工,各合同段具体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2 个标类 5 个合同段。具体见附件1。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A类路基桥涵工程 |
第七合同段 |
DK20+098.159-DK24+199.661 |
4.102 |
1、DK20+098.159-DK24+199.661范围的路基桥涵工程(不含预制梁板及小型预制构件的预制); 2、大朗互通路基桥涵工程; 3、共设桥梁739.955m/9座(双幅计),其中拼宽桥梁309.955m/6座,拆除后重建桥梁430m/3座;共设置涵洞7道,通道1道。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
A类路基桥涵工程 |
第八合同段 |
高速公路改扩建:DK24+172.775-DK36+600;工业西路-科苑路连接线K0+000~左幅K0+441.131(右幅K0+460.631);松佛路-沁园路段桥洞的扩宽改造K0+000~K0+99.733 |
高速公路改扩建:12.427km;工业西路-科苑路连接线0.4509km;松佛路-沁园路段桥洞的扩宽改造0.0997km |
1、DK24+172.775-DK36+600范围的路基桥涵工程(不含预制梁板及小型预制构件的预制); 2、石大互通、寮步互通、管理中心、上屯互通路基桥涵工程。 3、共设主线原桥两侧(单侧)拼接加宽大桥 618m/4 座,中桥349.5m/9座、通道桥46.2/3 座; 更换原桥上部结构后拼接加宽,中桥 150.3m/2 座,小桥 19.2m/2 座;拆除重建跨线桥3座、拆除跨线桥4座;原有涵洞23道,其中接长利用22道,直接利用1道;原有通道5道,其中接长利用5道。 4、松山湖涉莞深高速改扩建道路节点工程(工业西路-科苑路连接线)K0+000~左幅K0+442.131(右幅K0+464.801)范围内的路基、桥涵、路面、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机电、通信管道、供配电、照明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工程(不含预制梁板及小型预制构件的预制)。 5、松山湖涉莞深高速改扩建道路节点工程(松佛路-沁园路段桥洞的扩宽改造)K0+000~K0+99.733里程范围内的路基、桥涵、路面、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机电、通信管道、供配电、照明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工程(不含预制梁板及小型预制构件的预制)。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
A类路基桥涵工程 |
第六合同段 |
DK8+350-DK17+500.020 |
9.15 |
1、DK8+350-DK17+500范围的路基桥涵工程(不含预制梁板及小型预制构件的预制); 2、黄江互通、黄江服务区的路基桥涵工程; 3、共设桥梁1020.0m/7座,其中大桥819.2m/4座,中小桥200.8m/3座,涵洞27道。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
A类路基桥涵工程 |
第四合同段 |
DK0+300.0-DK8+050.0 |
7.75 |
1、DK0+300~DK8+050范围的路基桥涵工程(不含预制梁板及小型预制构件的预制); 2、大坪互通、塘厦枢纽互通及1处养护工区的路基桥涵工程; 3、共设桥梁605.25m/5座,其中大桥516.95m/4座,中桥88.3m/1座,涵洞30道。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
B类桥隧比较大工程(桥隧比≥35%) |
第十合同段 |
DK36+830-DK44+240 |
7.41 |
1、DK36+830-DK44+240范围的路基桥涵工程(不含预制梁板及小型预制构件的预制); 2、莞樟互通路基桥涵工程。 3、共设主线原桥两侧(单侧)拼接加宽特大桥 2969.0m/2 座,大桥785.6/2座,中桥163.0m/3座; 更换原桥上部结构拆除重建桥梁,大桥 880.2m/1 座;原有涵洞1道,其中接长利用1道。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
注:①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包括施工第四合同段、第六合同段、第七合同段、第八合同段、第十合同段共5个合同段,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信用等级类别应与招标相应的标段类别对应),最多可对其中的2个合同段进行投标,其余投标人最多可对其中的1个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均只允许中1个合同段。如果出现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本款所指的信用等级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投标登记阶段无需承诺是否在此次投标过程中使用)。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施工第一合同段、第三合同段的承包人不能参与本次招标投标及该项目的后续土建工程、预制梁板施工标段(路面标段除外)的投标。
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不能参与该项目的后续土建工程、预制梁板施工标段(路面标段除外)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 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3年11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并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tcbs.gdcd.gov.cn:30887/tenderlogin) 进行账号注册。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每标段收取 1,000 元,售后不退(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需要按标段数量分别进行费用缴纳)。投标人须将缴费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到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电汇或转账,由技术支持单位收取,须用单位账户转账,转账备注中写明项目名称。
技术支持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账号 3602028519202301018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工、林工020-39185477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于2023年11月0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将电子文件完整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20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jtjt.com.cn)以及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gyl.dgjtjt.com.cn/)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7.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合同段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申请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申请时间内,已进行投标登记申请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进行投标登记申请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申请;(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合同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欢迎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重点举报内容:一是强揽项目、围标串标、恶意竞标;二是强迫交易、堵路阻工、敲诈勒索,干预项目实施;三是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四是煽动群众闹事缠访,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五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其它涉黑涉恶问题。举报电话: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扫黑办0769-22002528,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招标监督0769-2200215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狮龙路13号 邮政编码: 523120 联系人: 卢杰仁 电 话: 0769-28091694 传 真: 0769-28091694 电子邮件: /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富丽大厦A502 邮政编码: 523128 联系人: 黄汝威 电 话: 0769-23033403 传 真: / 电子邮件: gdhuadi0769@163.com |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施工_招标公告-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施工
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_施工-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