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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黄江停车场TID综合开发项目上盖方案与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2021-10-18 13:18 来源: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黄江停车场TID综合开发项目上盖方案与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黄江停车场TID综合开发项目上盖方案与初步设计已由东莞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黄江停车场TID综合开发项目上盖方案与初步设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黄江镇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黄江停车场TID综合开发用地面积35.87万平方米(约538亩),含1号线停车场及远期15号线停车场以及周边白地。拟在轨道交通1号线及15号线停车场上盖平台实施综合开发,首层盖板面积共17.94万平方米(含1号线盖板14.45万平方米及15号线盖板3.49万平方米)。

综合开发总建筑面积106.04万平方米,住宅学校及配套等计容建筑面积73.78万平方米,停车库等不计容建筑面积32.26万平方米。白地建筑面积52.0万平方米,板地建筑面积54.04万平方米(含1号线上盖建筑面积42.16万平方米及15号线上盖建筑面积11.88万平方米)。综合开发总容积率≤2.56,板地容积率≤2.0(其中1号线板地容积率1.92,15号线板地容积率2.4),白地容积率≤3.47;

备注: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投标人应给予修改。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建安费约218174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黄江停车场TID综合开发项目上盖方案与初步设计的设计阶段和各阶段设计范围包括:

(1)总平面设计方案(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包括首层盖板以上及可开发白地)。

(2)建筑方案设计(1号线首层盖板以上及与盖板相连接的建构筑物)。

(3)1号线首层盖板以上建构筑物的初步设计(含概算)

(4)专项研究:

1)上盖开发方案及预留工程方案研究。研究确定盖板具体范围、盖上开发建筑方案、盖上开发结构方案、盖上开发管线综合方案、盖板预留工程方案以及上盖施工组织预留方案(9M及以上)等。

2)超限设计及审查研究。对包括盖下、盖上建筑的整体进行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设计、可行性论证,并按规定报审。

3)盖板设计输入条件研究。通过专题研究,形成专门的盖板设计输入条件,提交轨道交通设计单位进行停车场和盖板的同步设计。

(5)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与政府沟通配合、专项设计配合工作、1号线首层盖板及以下工程施工阶段的配合及盖上二级开发技术交底配合等。

以上各阶段所有设计工作,应确保停车场上盖综合开发预留工程的可实施和经济合理,并协助业主完成所有相关报批报建工作。

本项目涉及专业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建筑、结构(含超限设计、钢结构等)、给排水、暖通、电气(含强电、弱电)、造价(含方案阶段估算及初步设计的概算)、燃气、消防(首层盖板以上符合国家规范)、防雷接地等专业,具体以满足停车场上盖预留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需要为准。

方案及初步设计成果需满足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预审、特殊消防、超限结构、减振降噪、环境影响评估等审查要求。另外,设计成果尚应包含项目所需的典型区域综合管线(包含但不限于停车库、首层盖板、小学、幼儿园以及塔楼标准层等典型区域,具体范围以业主要求为准)BIM设计的成果。具体设计成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用地红线范围内停车场首层盖板以上及可开发白地的所有建(构)筑物(含住宅、学校、商业、停车位等公建配套)。

(2)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区域的要素,比如红线范围内因上盖开发而建的道路、管网通道、人行道路系统等设施建筑以及必要的附属构筑物(含岗亭、大门、围墙)等。

(3)上盖综合开发与停车场衔接部分的设计,确保停车场综合开发的可实施和经济合理,同时,应与停车场盖下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并配合业主完成相关的报批报建工作。

(4)专项设计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首层盖板设计标准(含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结构转换、防水、排水、减振降噪、消防、交通等专项设计配合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确认,中标人按要求开展研究工作。

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投标人应给予修改。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立项、审批等相关手续。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设计周期 10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

1)总平面设计方案: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如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约,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2)方案设计:上阶段设计通过评审后20个日历天完成设计方案

3)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送审稿评审通过后 15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含工程概算书),并配合发包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批手续,配合服务期:1号线黄江停车场TID综合开发项目取得市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初设预审意见之日起,至1号线黄江停车场首层盖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完成盖上二级开发技术交底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设计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项资质:

(1)勘察:

(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项目(■设计、□勘察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联合体牵头人有要求),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5)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接受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以非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本次招标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投标的,应由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中的建筑设计事务所作为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任职于联合体牵头单位。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我市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3、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5、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存在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中止、变更、解除的情况。6、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存在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7、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10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本项目前期服务机构完成的本项目工作成果资料只通过现场领取方式向投标人提供。有意领取成果资料的投标人,可于20211019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东莞市寮步镇上底村上福西路46楼(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联系号码:0769-21666806/13790193766)免费领取,领取资料的投标人无须登记信息,过期不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019150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2)

5.2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dgjtjt.com.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080142;

地址:东莞市莞樟大道东城段19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注:投诉如通过快递方式提交投诉文件。信函地址: 东莞市莞樟大道东城段199,邮政编码:523000)。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22203133;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79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投标担保形式: ■(1)银行电子保函;■(2)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3)其他: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注:为单纯纸质版形式);□(4)其他:/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其中单纯纸质版形式的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8. 联系方式

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东莞市莞樟大道东城段199          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

501

    编:        523000                     编:       523000            

人:      陈工                      人:           吴工         

    话:    0769-22080142                  话:       0769-21666806    

    真:         /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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