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高速清溪出入口连接线工程粤港供水公司所属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博深高速清溪出入口连接线工程粤港供水公司所属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1-04651
项目编号:441901-2021-04651
项目名称:博深高速清溪出入口连接线工程粤港供水公司所属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0,668.8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博深高速清溪出入口连接线工程粤港供水公司所属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560,668.87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25,014.00元,停电补偿费213,471.00元,包含的定额人工费总额为¥249,00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长距离电力线路(电缆)铺设 |
博深高速清溪出入口连接线工程粤港供水公司所属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二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人民币1,560,668.87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25,014.00元,停电补偿费213,471.00元,包含的定额人工费总额为¥249,007.00元)。 |
人民币1,482,461.69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25,014.00元,停电补偿费213,471.00元,包含的定额人工费总额为¥249,007.00元);即:(预算价1,560,668.87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5,014.00元-停电补偿费213,471.00元)×(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同类工程平均下浮率(如无上一年度同类工程平均下浮率,则采用上上一年度同类工程平均下浮率)11.83%的一半(即5.91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5,014.00元+停电补偿费213,471.00元=最高投标限价¥1,482,461.69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总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9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各段的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发布的开工日期为准,相应计划竣工日期根据实际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响应文件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博深高速清溪出入口连接线工程粤港供水公司所属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博深高速清溪出入口连接线工程粤港供水公司所属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许可(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的方式发布磋商文件,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直接于上述规定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起至2021年09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代理获取本项目图纸和相关资料,同时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证书彩色扫描件发送至493046418@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电话说明事由后告知其供应商邮箱,采购代理登记邮箱后统一于报名期间每天的17:30时许将图纸等资料从邮箱493046418@qq.com发到各供应商预留的邮箱,供应商收到邮件后须将收件箱界面截图保存作为凭证。未按上述要求登记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2、进行登记并领取磋商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街道办事处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街道办事处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磋商(含报名)且尚未在该平台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前完成注册登记。因供应商未及时按上述要求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等。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樟路东城段199号
联系方式:0769-28091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1108
联系方式:0769-21686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陈小姐
电 话:0769-21686989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1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