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JYCG2018-110
2.项目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莞段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监理项目
3.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内容 计划工期 1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莞段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监理项目 210 日历天(实际工期具体以监理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合同工期以及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详细监理服务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号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4.预算金额:¥965,187.00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资信备案且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电力工程、输配电、用电工程、电气、机电工程等相近专业,以职称专业为准。)
5)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1日起至2018年10月18日止,在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2009号(仅限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30)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文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非法人代表前来须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附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01日上午09:00至09:30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1日上午09:30
10.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室。
11.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将询问函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2.投标人必须向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点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
1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4.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login)、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dgluqiao.dg.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2009号
邮编:523000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9-22801999传真:0769-22805999
15.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新凤塘投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
邮编:523000联系人:董诗雨
电话:0769-22083306
上级单位: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东莞市新凤塘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