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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X241莞长路至沁园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一)
2022-11-17 16:12 来源: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县道X241莞长路至沁园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SSCSSO12211280

各投标人

《县道X241莞长路至沁园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工程招标公告,现对发出的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及说明: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3.5.2款修改为:

3.5.2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2项内容修改如下: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业绩的计算时间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的该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二者都有的,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如上述资料均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要求的“预制装配式桥梁”所需业绩的,还应补充提供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或补充提供其他用作证明“预制装配式桥梁”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3.5.4款修改为:

3.5.4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4项内容修改如下: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同时附:

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人员的专业以“职称信息”中的职称专业或“基本信息”中的所学专业为准,人员业绩以“个人业绩”或企业“业绩信息”中的信息为准。如上述资料均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要求的“预制装配式桥梁”所需业绩的,还应补充提供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或补充提供其他用作证明“预制装配式桥梁”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人员相应信息不予认定。

②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除上述资料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统一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0509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于投标会前自行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补充通知,逾期不下载的,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

招标单位: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17


补充通知(一):县道X241莞长路至沁园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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