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和急救中心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SSHWJA12211208)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2年9月2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的《东莞市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和急救中心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p53页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表格第3项组织架构中,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第(2)点“自2017 年1 月1 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项目业绩的”。p54页表内注②要求:投标人组织架构中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合同主要页(含可显示担任项目岗位的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请问是否按p54页表内注②要求提供材料即认为符合本项描述要求的业绩,不需要提供任何其他资料?请明确。
答:项目负责人完成业绩所需资料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组织架构中的注②提供对应资料即可认定为符合业绩要求。同时,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 1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P158)中要求附的有效证明材料及计算时间均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的要求为准。
问题2: ①招标文件第53页-54页,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对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项目业绩”的规定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项目,是指投标人承接的一个项目中包含了①项目管理或项目管理咨询、②设计或设计管理或设计咨询或技术咨询、③BIM管理或BIM咨询或BIM应用(纯建模除外)、④监理等①-④项工作内容中的三项或以上,其中包含三项或以上内容必须含④监理。 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执行过程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对项目全咨服务涵盖的所有内容的均统筹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请问,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业绩中工作服务范围和内容满足要求的①-④三项或以上,且投标人是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项目业绩要求?
答: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该业绩中包含了①项目管理或项目管理咨询、②设计或设计管理或设计咨询或技术咨询、③BIM 管理或 BIM 咨询或 BIM 应用(纯建模除外)、④监理等①-④项工作内容中的三项或以上,其中包含的三项或以上内容中必须含④监理。
问题3: 招标文件第154页“6.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后注1.本表填报满足本章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相关信息,本表可延伸” 因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无1.4.1 项规定,此处要求是否应以招标文件第39页-45页,附件二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附件三: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格式要求为准?请明确。
答:是的。
问题4: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159页,“7.2近年财务状况表”,财务审计报告无年限要求,是否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请明确。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无财务评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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