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沙广汇大厦改造升级项目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SSIWQA12110744)
各投标人:
现对2021年08月18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同沙广汇大厦改造升级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2-3” 商务标评审标准中的第 3 至第 5 项内容修改为: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3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1分 |
投标人连续五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评价”的,得1分;连续三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评价”的,得 0.5分。 (需提供工商系统颁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任意一方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但不得累计) |
3分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不重复记分;④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任意一方提供的有效获奖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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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类似业绩 |
4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仅指联合体设计方成员)自 2016年 01 月 01 日至今,每完成 1 项设计合同金额≥80 万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业绩(或每完成 1 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的),每项得 1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仅指联合体施工方成员)自 2016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每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注:①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工程类别、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即可)、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材料或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复印件或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已审查(评审或批复)(以上资料缺一不可);②施工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设计业绩计算时间以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的出具“施工图设计已审查(评审或批复)”意见上的印发日期为准;③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④投标人的项目业绩必须独立完成,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工程总承包(EPC)、勘察设计合并实施除外)或以分包形式承接的业绩。】 |
5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3分 |
设计负责人:( 3 分) (1)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自2016年1月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中获得过省部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个人奖项的,得1分; 【注:①需提供注册证及职称证复印件;②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③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④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二、(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会时间统一修改为:2021年09月26日15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会地点统一修改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3)施工计划工期修改为:计划 2021 年11月19日开工,2022 年08月06日完工。
三、招标代理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修改为:0769-22659606。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补充通知,逾期不下载,将视为己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
招标人:东莞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