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高埗镇万科第五城小学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SSIGBA12110678
各投标人:
现对2021年06月29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发布的《东莞市高埗镇万科第五城小学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投标会(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8月02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投标会时间:2021年08月02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
二、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有关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中的施工总工期节点统一修改为:
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370日历天,计划2021年09月09日开工,2022年09月13日完工。
三、招标文件的重新获取
1、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请于2021 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的时间内致电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联系号码:0769-21666806/13553889313)进行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售,并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2、对于已经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于上述第1项规定的时间内凭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和投标邀请书原件致电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联系号码:0769-21666806/13553889313)换取新的投标邀请书原件及招标文件(含前期成果资料)等相关资料或申请退回相关资料费用。
3、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补充通知规定重新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重新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四、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统一修改为:
评标方法:定量评审法。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项”修改为:
6.1.1 |
中标原则 |
一、本项目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入围定标候选人名单自主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制度。 (1)评标委员会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进行定量评审,向招标人(定标委员会)推荐入围定标候选人。 (2)定标委员会按本章第10.3款规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采用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2.1项”修改为:
7.2.1 |
资格审查办法 |
■合格制,系统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能进入筛选正式投标人定标环节(通过投标系统审查的投标人大于15家)或评标环节(通过投标系统审查的投标人小于等于15家),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方能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有限数量制 |
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1项”修改为:
8.1.1 |
评标入围方式(通过投标系统审查的投标人>15名) |
■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筛选入围办法” |
八、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3.1项、第9.3.2项”修改为:
9.3.1 |
评标方法 |
■定量评审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法) □定性评审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 |
9.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进入定标程序的定标候选人数量 |
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及原则,评标委员会共同推荐 3 家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当进入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
九、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3款”修改为:
3.7.3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商务标、技术标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6款”修改为:
3.7.6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要求:
3.7.6.1技术标书面文件的编制要求:
①用A4纸(图、表格可用A3纸)编制,并按本章第3.7.4项的规定装订成册。效果图可以彩色打印,其他内容(包括表格)宜白纸黑字打印。
②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不能出现缺项、缺页、手写、涂改、行间插字、关键语句(或字)错误。
③投标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本章第3.1.3.1目要求的内容。
④技术标书面文件宜编制页码(含目录),宜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字体宜使用宋体,字号宜使用小四号。正文页码宜置于页面底端居中,目录首页宜作为连续页码的第1页。
十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3款”修改为:
4.1.3投标文件技术标的密封和标记要求如下:将所有的投标文件技术标(含正、副本)和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一同密封在一个独立包装封套内,在封套的封口上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的公司法人公章。包装封套上应写明: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3)招标人名称;
(4)投标人名称;
(5)“投标文件技术标”;
(6)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十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签到要求-5.1.2款”修改为:
5.1.2签到要求。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防控期间,为减少开评标期间人员聚集,可能产生的疫情扩散风险,本项目只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准时出席开标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上述人员参加即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时凭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签到:
(1)到会人员的身份证;
(2)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指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原件,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在此处提交)。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时需提供)。
(4)投标人承诺书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无需密封)。
如现场设备无法读取投标人身份证信息(包括使用临时身份证的),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于招标人处登记,经招标人确认同意的,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资质审查之前手动添加,需保留该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及投标人手持身份证电子照片。
招标人对在投标会现场签到的投标人身份有疑问的,可要求对该身份证正反面及投标人手持身份证进行拍照后打印,并在其打印件处保留该投标人指纹保留备查;招标人应拒绝不予配合的投标人投标。
十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8.评标入围方式-8.1.1款”修改为:
8.1.1通过投标系统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15家,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通过投标系统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大于15家时,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选定的评标入围方法筛选正式投标人。
十四、招标文件第三章“筛选入围办法”修改为:
第三章 筛选入围办法
一、组建筛选正式投标人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筛选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
定标委员会人数: 7 人;
定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定标当日从2倍或以上的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原则上从招标人、委托人或者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中产生。确有需要的,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可以从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中确定成员;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可以从其母公司、子公司人员中确定成员。
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直接利益关系,对招标工程定标结果负责。
二、定标方式和程序
1、投票计分法
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筛选正式投标人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Q分,其次Q-1分,依此类推,排名Q以后的得0分,汇总定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投票得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
2、具体程序
(1)通过投标系统审查的投标人数少于等于15家,所有合格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
(2)通过投标系统审查的投标人数大于15家,投标现场随机在12到15之间的正整数中抽取一个整数作为本工程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数量Q;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通过票决法筛选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票决方式按1、投票计分法执行。当被淘汰最后一名有并列情况以至超过应淘汰投标人数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采取再次进行票决,如再次出现票决平局,则在出现平局的投标人中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胜出者。
3、评标入围定标原则:对比投标人基本情况、履约能力、企业实力、项目总负责人履历表、拟投入项目主要岗位人员情况、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情况,同时招标人不提倡恶性低价竞争、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定标委员会定标时应该着重考虑以上因素(定标委员在投票时优先进行“比优”,无法比优情况下可进行“比劣”)。
4、本项目是否需对投标人进行考察后定标:
■本项目属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定标委员会原则上在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审后,开始进行筛选。
□本项目属于重大项目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定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筛选定标会议时间将适当推迟。
5、筛选正式投标人定标程序完成后,招标人将尽快召开评标会,正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直接进入评标环节。
6、筛选正式投标人定标程序的监督:招标人应组建由本单位或上级部门监事会(纪检部门)等人员组成的不少于3人的监督小组,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见证监督并记录相关情况。监督小组制定相关检查和管理程序,及时定标委员会组建和定标过程中的问题,规范招标行为。
附件:推荐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选票
推荐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选票
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
填写说明:
1、 本轮票决应推荐Q名正式投标人,应当简述支持理由。
2、 投标现场随机在12到15之间随机抽取一个整数作为本工程可入围家数Q,本次投标现场随机抽取的Q值为: 。
投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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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得分 |
单位名称/编号 |
支持理由 |
1 |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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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Q-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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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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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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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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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推荐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选票汇总表
(第 轮)
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
投票计分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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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本轮得分汇总 |
投标人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选票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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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002 |
003 |
004 |
005 |
006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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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会组长签名: 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监督小组成员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十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修改为:
第四章 评标办法(定量评审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1(投标文件技术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 |
装订、份数、组成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标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5款规定的和技术标相关的否决性情形。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1-2(投标文件商务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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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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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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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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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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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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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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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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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 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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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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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2-1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评分:20分; 商务评分共:80分,其中价格评分(投标报价): 60分,其余商务标评分(能力和信誉等):20分。 |
评标办法前附表2-2
条款号:2.2.2.(1)技术标评审标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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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组织与管理 |
项目总承包组织与管理 |
2分 |
评审内容: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的是否合理,项目管理流程的顺畅程度及可操作性是否可行,项目总体管理思路是否清晰。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2,1.8)分;良:[1.8,1.6)分;中:[1.6,1.2)分;差:[1.2]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设计管理 |
设计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 |
1分 |
评审内容:对招标项目目标理解是否准确,设计质量、进度、 变更控制措施的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的合理性,是否满足各阶段技术要求及设计工期承诺要求,保证措施的合 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1,0.9)分;良:[0.9,0.8)分;中:[0.8,0.6)分;差:[0.6]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设计优化及深度 |
3分 |
评审内容:设计优化的合理性、是否满足项目初步设计的设想,是否能提供优化后的效果图和平面图。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3,2.7)分;良:[2.7,2.4)分;中:[2.4,1.8)分;差:[1.8]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3 |
采购管理 |
采购管理 |
1分 |
评审内容:项目采购计划是否明确,程序是否序合理,合 同管理是否规范,采购成本控制措施是否有效;采购进度控制措施是否能够满足 工程实施的需要。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1,0.9)分;良:[0.9,0.8)分;中:[0.8,0.6)分;差:[0.6]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方案 |
1分 |
评审内容:采购质量监督体系是否完善,是否有具体的采购 质量控制措施,各项物资的品种、技术要求、规格、数量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1,0.9)分;良:[0.9,0.8)分;中:[0.8,0.6)分;差:[0.6]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4 |
施工管理 |
项目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措施 |
3分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 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3,2.7)分;良:[2.7,2.4)分;中:[2.4,1.8)分;差:[1.8]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4分 |
评审内容:工期目标是否明确、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工期要求, 主要项目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工程节点要求,保证措施是否合理适当。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4,3.5)分;良:[3.5,3.1)分;中:[3.1,2.7)分;差:[2.7]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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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重难点分析处理及保证措施 |
5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施工重难点的是否认识到位,处理及保证措施是否合理。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5,4.5)分;良:[4.5,4.0)分;中:[4.0,3.5)分;差:[3.0]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注:1、分数出现小数点的,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上述“评标项目”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前附表2-3
条款号:2.2.2.(2)商务标评审标准(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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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获奖情况 |
2分 |
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承接过的建筑工程项目业绩中获得奖项或荣誉的: ①获得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奖项或荣誉的,每项得2分; ②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或荣誉的,每项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或荣誉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或荣誉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或荣誉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或荣誉页面截图凭证;④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有效获奖或荣誉材料复印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2 |
企业业绩 |
10分 |
1、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每完成过1项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得1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EPC或BOT或BT或PPP总承包模式(必须包括设计和施工内容)每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3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EPC或BOT或BT或PPP总承包模式(必须包括设计和施工内容)每完成过1项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建设(必须包括设计和施工内容)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的,得2分;本分项最高得4分。
注:①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是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定义的民用建筑(如:办公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商业建筑等),否则不算公共建筑工程、不得分。 ②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已审查(评审或批复)”意见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业绩计算时间以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的出具“施工图设计已审查(评审或批复)”意见上的印发日期为准。 ③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合同金额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即可)和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缺一不可。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签署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④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对应方提供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⑤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施工方)提供EPC或BOT或BT总承包的评审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该工程总承包业绩的牵头人,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施工方)提供PPP总承包的评审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施工方)为PPP总承包联合体成员方其业绩也认可。 |
3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5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1、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为建筑工程)及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 2、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的,得2分; 注:①需提供相关证件、获奖证明、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岗位的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②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是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定义的民用建筑(如:办公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商业建筑等),否则不算公共建筑工程、不得分; ③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 |
3分 |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设计专业负责人: 上述设计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证书的,每人得1分;本分项最高3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4 |
价格 |
Y=6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即投标人的暂定签约合同总报价,下同); T:计算基准价,T=P×(1-K); P:在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后合格的投标文件中,去掉最低报价和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 随机因子K:由评标现场在-2%、-1.5%、-1%、-0.5%、0%、0.5%、1%、1.5%、2%中通过摇珠机抽取。 注: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注: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可要求中标人就商务评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查,招标人有权否定该中标人,并可以按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投标文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入围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9.3.2项规定),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商务标(不含价格评分)得分高者优先;商务标(不含价格评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得票多的排名在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技术标有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
2.1.2商务标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
2.1.3商务标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
2.1.4商务标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技术评分:20分;
(2)商务评分:80分(含价格评分60分)。
2.2.2详细评审评分标准
(1)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
3. 评审细则
3.1 评标组织机构
3.1.1 本项目的评标组织机构为由招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1.1项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会议的工作人员由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量大小派出。
3.1.2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业主专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本次工程评标的全部工作。
3.1.3 参与评标会议的工作人员不参与评标的决策,无表决权,只协助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料整理等事务性工作。
3.2 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3.2.1 负责评标前的准备工作,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标;
(2)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等;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标准和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等。
3.2.2评标会议现场见证参与评标会议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进行拆封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外层包装封套,并对拆封结果作书面记录予以认可。
3.2.3按本章第1条“评标方法”和第2条“评审标准”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2.4 按本章第4.6款规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或补正。
3.2.5 及时处理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3.2.6 完成评标后,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被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况说明;
(5)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6)评标记录表及汇总表;
(7)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8)推荐的入围定标候选人名单;
(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如有)。
4.评标程序
4.1评标程序
4.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评标会议的评标专家和工作人员。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1.2招标人介绍本招标项目工程概况。
4.1.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组织评标专家学习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持评标工作。
4.1.4将未拆封外层包装封套的投标文件技术标拆封后移交评标委员会。
4.1.5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有效性评审。只有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技术标详细评审。
4.1.6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汇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技术评分并统计最终技术得分。
4.1.7评标委员会完成投标文件技术标详细评审后,将未拆封外层包装封套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拆封后移交评标委员会;并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商务标(不含价格评分)详细评审,汇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商务评分并统计最终商务得分(不含价格评分)。
4.1.8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评分(价格评分)。
4.1.9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汇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并统计最终综合得分。
4.1.10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文件按其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入围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3.2款。
4.1.11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4.1.12向定标委员会出具有投标人名称的“入围定标候选人名单”。移交定标委员会的材料包括“入围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对应的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
4.2技术标有效性评审
4.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1-1”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有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 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予以书面签名确认,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需保留意见,则以书面形式形成记录。
4.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5 款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除上述情况外,被否决标书的确认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4.3技术标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规定的标准,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并独立地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对比、评分,填写相关评审表格。
4.4商务标初步评审
4.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4.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5款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4.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5商务标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3”规定的标准,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对比、评分,填写相关评审表格。
4.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7评标结果
4.7.1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的每位评委根据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独立地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①评标委员会评委按评标标准独立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得出技术部分评分。当评标委员会为五人时,在所有评委对同一份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的总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技术部分的最终综合得分;当评标委员会为七人及以上单数时,在各评委的打分中,同一评委的最高评分减去最低评分,去掉分差最大评委的所有技术标评分(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在所有剩余评委对同一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的总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技术部分的最终综合得分;
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进行评审,按评标标准独立打分后,得出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评分,在所有评委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评审的总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的最终综合得分;
③评标委员会对价格部分进行统一评审,按评标标准进行统一评分,并在价格部分评审结果进行统一签名,评审的得分即为该投标人价格部分的最终综合得分。
④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该投标人技术部分的最终综合得分+该投标人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的最终综合得分+该投标人价格部分的最终综合得分。
【注: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最终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后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次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入围定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为第二名入围定标候选人,如此类推。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相同,则按以下方式确定得分相同的投标人的排名次序: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得票多的排名在先。
■其它:□在最后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中按技术标暗标部分的评标得分高低排出次序,得分高的排前,得分低的排后;■在最后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中以商务标(不含价格评分)得分高者优先;商务标(不含价格评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得票多的排名在先;□在最后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中按投标报价高低排出次序,投标报价低的排前,投标报价高的排后。
(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文件按其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入围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3.2款。
4.7.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7.3当进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4.7.4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的得分及排序不向定标委员会推送,推荐为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按投标人签到顺序排列。
4.7.5评标程序完成后,招标人将尽快召开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定标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直接进入定标环节。
以下无正文。
本次补充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的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补充通知书,逾期不下载的,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书。
招 标 人:东莞市经纬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