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施工第18、19、20、21合同段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
一、根据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一)问: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银行保函等格式的“ (项目名称) 标段”标段是填写“ 第 合同段”还是按招标公告里定义的标段类别填写?还是直接打“/”即可?请明确。
答复:关于第18、19、20、21合同段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银行保函等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的填写,“(项目名称)”前下划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4招标项目名称填写,“(项目名称) 标段”之间的下划线直接填写“/”即可。
(二)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3)其他因素、技术能力(10分),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①投标人获得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鲁班奖、詹佑奖,上述奖项每有一个加5分;②投标人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行业或地方(指省级)标准,上述奖项每有一个加2.5分;本项累计加分最高10分,不重复加分,按较高分只计一次。请问以上两个奖项计分,是否都应与项目施工有关才予以统计。
答复:1、该条款是根据《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范本(2018年版)》(2018年版,粤交基[2018]384号)第45页、第47页第2.2.2(3)条“技术能力”内容进行设置,省范本已明确了技术能力相关内容。
2、第18、19、20、21合同段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2.2.2(3)其他因素技术能力注释①分别修改为:
第18合同段:注:①以上第①、②序号中所述投标人获得的奖项均指与项目施工有关奖项,与项目施工有关是指交通安全设施类施工;
第19合同段:注:①以上第①、②序号中所述投标人获得的奖项均指与项目施工有关奖项,与项目施工有关是指机电类施工;
第20合同段:注:①以上第①、②序号中所述投标人获得的奖项均指与项目施工有关奖项,与项目施工有关是指机电类施工;
第21合同段:注:①以上第①、②序号中所述投标人获得的奖项均指与项目施工有关奖项,与项目施工有关是指房建类施工或高速公路服务区施工;
除注释①按上述修改外,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发布的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24小时内),按照后附的“确认函”格式以邮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确认函扫描发送至邮箱:925387844@qq.com,)回复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本补遗书(须加盖公章)。
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方2020年 月 日发出的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施工第18、19、20、21合同段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共 页,我方已于2020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人:
2020年 月 日
招标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0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