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常虎分公司员工食堂食品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LQ-2018-035-025)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57页“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服务期限”由“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三个中标人,每两个月轮流一次配送”修改为:“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两个中标人,每两个月轮流一次配送”。修改后的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固定费率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常虎分公司员工食堂食品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百分之八十六 86% |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两个中标人,每两个月轮流一次配送 |
2、开标时间不变。
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采购人意见:同意
上级单位: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回 执
本单位已收到贵司发来的常虎分公司员工食堂食品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澄清通知,清楚了解该通知的内容,特此确认。
投标人签署:
盖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请贵方在收到本通知的当天,在回执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zhongyuanzb@163.com邮箱或传真至0769-23663760,多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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