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莞轨道交通2018-2021年2号线保洁服务委外项目(招标编号:0692-186CDG810082)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文件的一些内容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52页 商务评审表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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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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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当地(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颁发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得2分。 2.提供当地(东莞市)或省级(广东省)《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得2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东莞市的由东莞市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布或广东省的由广东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布),不提供者不得分,带原件备查。 |
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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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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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当地(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颁发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个工作日为东莞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的法定办结时限)按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要求办理完成服务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得2分。 2.提供有害生物防制相关机构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能力等相关证书得2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带原件备查。 注: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指服务范围为东莞市域且在有效期内。 |
2、招标文件第61页 合同条款 第6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增加“29.如乙方未持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要求办理完成服务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招标文件第99页 5.3详细报价清单及综合单价分析中 “人员综合单价(包含日常保洁及专项保洁人员)” 修改为“人员综合单价(日常项目)”。
4、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9月25 日至2018年9月30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注:我公司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变更为:2018年10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变更为: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 )室;
6.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变更为: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室;
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上级单位: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